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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调查你别说

1998-12-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崔丽

12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中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原告称:1998年4月29日,中锐公司为实施“VCD租赁连锁店”投资计划,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市民VCD消费情况做全面调查,以确立公司市场定位。双方签定合同的第一条规定:中锐对本项调查结果拥有专属所有权;零点公司对调查结果及中锐公司提供的商业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6月底,中锐公司收到零点公司调查报告。但是,6月16日,零点公司定期向传媒公开发布的周刊《第一手FirstHand》第25期,刊登了“北京VCD何处觅?”一文,其后北京两家媒体分别以“北京市民租借VCD居多”、“VCD租赁店何时登场”为题予以刊载。立竿见影的结果是,此前中锐欲租赁用于连锁店的门市房房价明显看涨。

中锐公司认为,零点公司违反保密条款,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给中锐公司造成潜在且无法预知的竞争者,投资计划被全部破坏。据此原告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回原告方支付的委托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31.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则称他们向媒体发布的关于VCD租赁研究结果的第一手资料,其全部数据、图表均来自零点公司自己的研究报告。

因双方争议过大,审判长调解不成。法庭将择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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